企业印章刻制与备案制度

2026-06-17 17:52   27次浏览

公章刻制业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是经2024年修订的《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》,该规则已取消特种行业许可,实行备案管理。在“放管服”改革推动下,企业印章刻制与备案流程已大幅简化,部分地区实现了“多证合一”、“一网通办”。

刻制备案流程

传统线下流程要求企业持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,刻章店通过系统将印模等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。改革后,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,市场监管部门将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;印章刻制单位制作完成后,直接将印模等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备案,企业无需单独办理备案手续。以广东省为例,可通过在线平台选择刻章店并完成支付,刻制完成后领取。

印章样式规范

公章样式需符合《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》,一般为圆形,刊单位名称,使用宋体字。新刻制的公章需与已丢失或废止的公章有所区别。

印章挂失与补刻

印章丢失后,首先应到派出所报案并领取报案证明。其次需持报案证明、营业执照等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作废。随后持报案证明、登报声明、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新刻印章备案。新刻制的印章需与原印章有所区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