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检定铅封(防篡改核心)
位置:在秤的计量传感器、主板、参数调试接口等核心部位,有带编号的塑料 / 金属法定封签。
红线规则:铅封必须完好无损,无撬动、断裂、更换痕迹。一旦铅封破损,无论证书是否在有效期,检定结果直接失效,视为不合格。
新规补充:2025 年新实施的《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》要求,合规新秤具备 “开壳即锁死、授权才解锁” 功能,私自拆壳会直接锁机,无法通过后续检定。
先分清核心边界:检定证书≠校准证书
只有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,或其官方授权的检定机构出具的《检定证书》,才具备法律效力,可用于强制检定合规认定。
第三方机构出具的《校准证书》《检测报告》,不能替代强制检定证书,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不予认可,无法作为合规依据。
证书核心信息核验(缺一不可)
设备信息 匹配:证书上的设备名称、型号规格、出厂编号、生产厂家,必须和秤体铭牌上的信息完全一致,实行 “一台一证”,严禁多台设备混用一张证书。
检定结论明确:必须标注合格,不合格、限用、待维修的结论均为无效,对应设备不得用于贸易结算。
有效期合规:收银电子秤(电子计价秤)强制检定周期长不超过 12 个月,也就是年度检定,证书有效期必须在 12 个月以内,超期自动失效。
法定签章齐全:证书必须加盖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专用章(公章),并有检定员、核验员、批准人的签字 / 签章,无章证书一律无效。
法定依据与核心规则
法律与规程支撑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《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》,现行有效规程 JJG 539-2016《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》,以及 2025 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、2027 年实施的 JJG 1204-2025《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(试行)》,均明确: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,强制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 1 年,是法定硬性要求,无协商空间。
首次检定硬性要求
新购买的设备,无论是否有出厂合格证、CPA 认证,投入使用前必须完成首次强制检定,合格后方可用于贸易结算;首次检定合格后,后续每 12 个月内必须完成周期检定,循环执行。
有效期红线规则
检定合格有效期自检定完成日期起算,长不超过 12 个月,超期哪怕 1 天,即直接视为未通过检定,不得继续用于贸易结算,市场监管执法检查可直接处罚。